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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2018年船舶与海洋工程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国际合作项目

二、资助单位:国家留学基金委(CSC)http://www.csc.edu.cn/

三、留学单位:英国斯特莱斯克莱德大学(University of Strathclyde)http://www.strath.ac.uk/

四、选派专业:船舶与海洋工程、流体力学、水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及相关专业

五、优选研究方向:先进计算流体力学方法、水下航行器总体设计、水下机器人技术、水下 新能源利用、水下信息处理等

六、选派规模及类别

选派类别

留学期限

申请对象

资助方式

选派规模

攻读博士学位

36-48个月

优先选拔在读硕士生,应届硕士毕业生。优秀应届本科生。

博士一年级学生需经导师同意后申请。

基金委资助学费,往返国际旅费、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6人

联合培养博士

12个月

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尚未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硕博连读、本科直博生,不能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基金委资助板凳费bench fee、往返国际旅费、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七、申请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2、申请者必须在面试时提供雅思成绩,且总分不得低于6。

八、选拔流程

1、申请人自行通过邮件方式联系英方导师(可登录官网查询http://www.strath.ac.uk/

若导师长时间未回复,请及时联系航海学院国际化办协助

2、英方导师明确接收意向,向航海学院提交面试材料(见后)

3、由航海学院组织专家面试并确定候选人并公示

4、候选人准备网申材料并及时上传平台

5、由国际处上报基金委最终候选人名单及纸质材料(见后)

6、等待录取结果

九、申请时间截点

面试时间:

第一批2018年4月15日左右

第二批2018年11月19日左右

网申时间:

第一批2018年4月20日-25日 年底前派出

第二批2018年11月20日-25日 次年5月底前派出

十、面试材料

1、基金委网申申请表

2、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3、中文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4、已获得导师邀请信

面试通过后,被推荐人请参照下列表自行准备后续网申工作。

十一、网申流程

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填报,填报时,受理机构应选择“西北工业大学”。同时,向国际合作处交流科(毅字楼720室)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单位推荐意见表》(表头可不填,单位推荐意见及学籍信息由学院填写);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3)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4)国外导师简历;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学习计划(外文);

(9)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10)收取学费明细表(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提交);

(11)面试评审意见表(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提交,由专家组提供)

(12)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提交);

(13)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提交);

(14)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提交,由专家组提供);

(15)公派留学诚信承诺书(“翱翔四海”下载专区);

(16)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导师意见及学生排序表(“翱翔四海”下载专区);

十二、派出与管理

1.第二批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19年5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2.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通过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派出手续。

3.学院应合理安排留学人员工作/学业,保证按期派出,国际合作处于12月底前将本年度录取未派出人员名单及原因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4.按照《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规定,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5.项目执行期暂定三年。学校和航海学院组织成立项目组,项目组由校内专家和国外导师组成。项目组充分利用双方的优势,组成联合指导小组,深度开展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多学科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以及多层次的学术交流。每年定期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项目执行中的问题、取得的主要成果和典型事例、对今后工作建议等。国家留学基金委对项目的进展和效果进行年度审核和评估,未按时提交执行报告的,将暂停项目执行。

6.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攻读博士学位的公派研究生的学业进展进行年度审核。联合培养博士生每学期末须提交经国外导师签字认可的学习报告发送至研究生院及国内导师,同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有关驻外使(领)馆。

7.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 “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发表论文的署名单位必须包括“西北工业大学”。

8.欲提前回国的留学人员必须提前向派出前所在学院及国际合作处提交书面申请,留学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以及证明信。如因身体原因需提前回国,还应提交医院诊断证明。

十三、联系方式

航海学院国际化办 张老师88492611

国际合作处 含老师8849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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