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根据中国与芬兰、丹麦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选派留学人员赴芬兰、丹麦学习或研修。
有关项目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等,请详见: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394
二、选派计划:
1.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不限
2.选派类别及留学、资助期限:
与芬兰政府互换奖学金: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3-9个月(申请人须自行联系接收院校,申请时应已获得国外院校或导师正式邀请信)
与丹麦政府互换奖学金: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5或10个月(申请人可不提交国外院校邀请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12个月(申请人须自行联系接收院校,申请时应已获得国外院校或导师正式邀请信)
三、申请事项
1.申请时间及方式
(1)2018年12月25日(17:00)前,申请人须先行联系学校国际合作处(02988491264),告知申请意向;
(2)2018年12月25-31日,申请人须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申报项目名称为“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为“芬兰或丹麦互换奖学金”,上报受理单位为“西北工业大学”);
(3)2019年1月2日(17:00)前,申请人须向国际合作处交流科(友谊校区毅字楼720室)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a.《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申请表》(在线提交后打印);
b.《单位推荐意见表》(报名表提交后生成并打印,由申请人所在学院负责人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c.对外联系的材料和在线上传的材料
d.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导师意见及学生排序表(国际合作处下载专区)
(4)经校内初审后,由学校为候选人统一出具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并将推荐公函和其他申请材料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此项学校负责,申请人无须准备)。
四、咨询方式
1.国家留学基金委
骆老师
电话:010-66093963
邮箱:ouyafei12@csc.edu.cn
2.西工大
项目方面:02988491264
学籍、在读证明等方面:02988430621;029 88430631
国际合作处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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